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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

无锡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有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地区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1、在市委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我市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在我市的执行情况;牵头协调我市民族宗教、非公经济、海外统战等工作领域重要政策措施的制订和贯彻、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我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全市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统战系统的重大宣传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为市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市委有关精神;支持、帮助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4、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在全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归口管理全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事宜;联系培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有关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市(县)区级党委统战部。

  7、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联系海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

  8、调查研究全市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做好知识密集型中介组织中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国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检查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9、规划并负责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下级党委统战部开展培训工作;负责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指导;做好社会主义学院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

  10、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开展工作;代管市台联工作。

  11、协助有关部门为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统战团体改善工作条件,办好实事。

  12、完成市委和中央、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市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及《条例》精神为重点,围绕“两聚一高”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发展大局,着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着力维护统一战线团结稳定,着力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发挥统一战线独特优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广泛强大的力量支持。

  1.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统一战线情况通报、分析研判、任务部署等工作,为做好统战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统战工作考核督查机制,完善市(县)区统战工作考核内容和方法,通过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2)健全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非公经济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等有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强化主体责任和协调配合,着力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大统战工作格局。

  2.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3)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广大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落实到行动中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4)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以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以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为重点,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观故居、增共识”活动,进一步巩固多党合作思想基础。广泛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四有”(政治上有方向、发展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理想信念教育,全面实施企业家铸造工程和青年企业家“基业长青”工程,培养一批能够引领未来发展的新锡商群体。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启动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

  3.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

  (5)深入推进政党协商。推进落实《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知情明政、考察调研、督办落实、沟通反馈、联系协调等五个“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协助市委制定政党协商年度计划,通过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就本地区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结合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换届人事调整,完善中共市级领导干部与党外领导干部交友谈心制度。

  (6)提高建言献策质量。组织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产业强市、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政策环境优化等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继续发扬一成员一建议、一支部一调研的经验做法,扩大民主党派成员建言献策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充实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的力量,组建综合素质高、专业性强、责任感强的调研队伍,进一步提高调研质量,力争有一批参政议政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

  (7)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民主监督10种形式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民主监督,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健全完善民主监督组织协调、知情反馈等环节的制度机制,不断拓展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做法。积极落实对口联系制度和特约员制度,支持特约人员参与执法监督和专项检查。

  4.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8)加大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60周年贺信精神,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学院正规化办学水平。围绕凝聚思想共识、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在全市统一战线中深入开展大培训活动,精心组织举办党外领导干部学习班、第28期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民主党派骨干培训班、民主党派新成员培训班、无党派人士培训班、民族宗教界人士培训班等班次,全面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按照形象好、导向好、表达好、影响好的要求,组建民主党派正面发声队伍,引导他们在一些涉及重大原则问题上发声、亮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9)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加强工作载体建设,筹备建立市新媒体统战工作联谊组织,完善情况通报、联系交友、服务咨询等相关机制。按照省委统战部“一地一类群体”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私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统战工作”试点工作,探索开展私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统战工作“三五工作法”,即创建5项机制、建立50家联系点企业、确定500名重点联系对象,团结引导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贡献智慧和力量。

  (10)做好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党外人士安排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换届工作意见精神及《关于政协无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和市(县)区政协换届人事安排的意见》精神,在市、市(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中,切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人选的酝酿、推荐、提名、协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党外干部必配部门和配备面达到规定要求。推动解决市(县)区民主党派主委进班子、落实待遇等问题。

  5.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11)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坚决维护民族领域团结稳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12)推进宗教“中国化”无锡实践。深入贯彻全国和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探索建立市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交流工作经验,协调宗教关系。继续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和宗教活动场所星级档案室创建工作,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深入挖掘宗教优秀文化,指导宗教界开展形式多样的宗教文化活动。积极推进宗教慈善事业,指导宗教界开展“五教同力慈爱人间”活动,展示宗教界良好形象。

  (13)加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等机制,提升团体建设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民族宗教界人才的培养力度,关心爱护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增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少数民族群众、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的威望和影响。支持宗教界借助“讲经论道”等解经释经活动,不断增强教职人员宗教业务能力和水平。

  6.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

  (14)推动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四有”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完善经济服务平台,推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坚定企业发展信心。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和政治安排工作,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引导非公企业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参加“江苏第六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活动,大力宣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先进典型事迹。

  (15)推进无锡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抢抓军民融合发展机遇,依托无锡产业优势,协助搭建军民融合发展合作载体,积极推进无锡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申报和无锡物联网军民融合创新产业园的创办,举办“2017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高端论坛”,推动设立军民融合产品展示中心和军需物资采购平台,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助推无锡军民融合产业跨越式发展。

  (16)举办第三届全球锡商大会。围绕弘扬锡商精神、汇聚锡商力量,组织举办第三届全球锡商大会,开展高层论坛、项目招商、参观考察、合作洽谈等系列活动,提高锡商合作发展水平,助力无锡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建设,进一步增强无锡经济发展集聚效应。

  7.做好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

  (17)发展壮大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队伍。着力抓好海外社团领袖和骨干的培养,重视做好代表人士后备人才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境外无锡社团换届工作,推动境外无锡社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社团凝聚力、影响力。开展好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相关纪念活动,举办港澳青少年无锡夏令营活动,持续加强对年青一代的联络引导工作。继续做好与台湾岛内统派力量的联谊工作。

  (18)拓展海外统战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海外联谊会、侨联、台联和海外无锡商会等联谊平台作用,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的形式,密切与海外工商界、知识界等人士的联络交往,加强我市与港澳台及海外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协助省举办“江苏发展大会”,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招商引资等外引内联工作。积极探索留学人员统战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筹备成立江苏欧美同学会无锡分会。依托欧美同学会无锡报国基地建设,积极举办留学人员参观考察、交流联谊活动,充分发挥基地在引进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19)建设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开展统战干部“大培训”活动,通过任职培训、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对市和市(县)区、乡镇街道统战干部进行全员轮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统战机关干部选拔使用和岗位锻炼,丰富统战干部实践经验,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优化统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完善统战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着力夯实统战工作基础。

  (20)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践创新工作。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围绕统一战线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大力推进统战工作实践创新项目培育和成果评选工作,鼓励在体制机制、工作载体和方式方法上进行大胆创新。抓好“统战宣传与理论研究联盟”建设,探索与高校等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的学研结合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水平。组织动员全市统战干部积极参与“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

  (21)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信息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重视发挥《无锡统战》杂志和“无锡统一战线”网站阵地平台作用,健全信息报送考核制度,深入做好对上级统战刊物、信息平台和网站的稿件报送工作。积极探索网络统战工作,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号,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

  (2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从严治党要求,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认真执行机关人员平时考核办法,继续开展机关处室工作年度考核,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无锡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含了无锡市委统战部(本部)、无锡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和无锡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市委统战部设6个职能处、室,具体为:办公室(挂“信息处”牌子)、综合处(挂“宣传办公室”牌子)、党派工作处(挂“工商经济处”牌子)、联络处、干部处(挂“机关党委”牌子)、无党派与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挂“培训处”牌子)。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4名(含老干部服务人员1名),行政附属编制3名。

  领导职数为:部长1名,副部长3名。正副处长(主任)10名,其中正处长(主任)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主任)3名。现有在职人员25名,离退休人员20名。

  市台联会机关核定编制2名。现有在职人员2名,退休人员2名。

  市社会主义学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核定编制2名。现有在职人员2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主要对2017年部门运转性项目支出366.26万元预算的相关依据说明如下:

  1.民主党派重要活动特别费83.5万元。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民主党派工作,是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我部将组织民主党派开展各种形式的考察调研、对口交流、培训教育等活动,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1)协助市委召开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负责人民主协商会等重要活动;

  (2)组织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进行外出考察和调研活动;

  (3)举办各类特约员培训班,提高民主监督水平;

  (4)协助民主党派开展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开展演讲、征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举办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负责人暑期学习班和多个骨干培训班,提高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

   (5)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项目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7]21号)、《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5]73号)。

   2.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1.5万元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定期走访慰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帮助部分少数民族家庭解决工作和生活困难;及时处理民族宗教领域内的突发事件,保证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做好境内外民族宗教团体和人士来锡参观考察接待工作,组织相关人士出国出境开展民族宗教界交流活动。

  项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3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的意见》(锡委发[2002]40号)、市委常委会2002年26次会议纪要(锡常字第13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3.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25万元。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新阶段统战工作的重点领域和新的着力点。我们将通过举办新阶层人士培训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举办宝界工商讲坛、培训等,逐步培养一批新阶层代表人士,把他们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项目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关于开展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意见》(苏委统发[2002]97号)、《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7]21号)。

  4.无党派人士工作专项经费18万元。

   无党派人士工作历来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5月,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为无党派代表人士培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根据中央及省委统战部的指示精神,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无党派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工作,以无锡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为载体,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调查研究、社会考察等活动,发挥无党派人士在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项目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中央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培养工作的意见》([2004]29号)、《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7]21号)。

  5.海外联络工作经费74.38万元。

   我市海外联络工作日益繁重,联络对象层次越来越高,涉及面越来越广。目前,我部与海外20多个社团、100余名重要统战对象、400多名海外人士有着密切联系,我市四大家族海外人员来锡接待。特别是近年来我市海外联络工作为招商引资做了大量的工作,联络了海外重要客商来锡投资,洽谈经贸,为拓展无锡的经济发展搭建了新的平台。为进一步提高海外联络成效,更好地服务全市中心大局,需要进一步增加工作经费,以满足接待和对外交流交往需要。

  项目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7]21号)。

  6.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专项经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经费)21.5万元。

   无锡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培训我市统一战线“两支队伍”的重要阵地。近年来,随着干部新老交替,培训任务更趋繁重,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2个以上,人数1000多人次。同时要购买必要的教材和教学资料、添置必需的办公设备、租用教室、聘请教师及聘用工作人员等。

  项目依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7]21号),无锡市委常委会纪要(锡常字[2001]11号)明确每年增拔无锡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经费15万元。

  7.党外人士补助21.5万元。

   根据中央、省委统战部1986年“关于在春节期间对部分年老多病、经济上有困难的党外人士(包括党外人士遗孀)给予适当补助的通知”精神,我部受市委委托,每年都对全市党外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以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党外人士的关心。慰问走访人数达100余人,对150多位年老多病、经济上有困难的党外人士(包括党外人士遗孀)给予生活补助费及慰问费。

     项目依据:中央、省委统战部1986年《关于在春节期间对部分年老多病、经济上有困难的党外人士(包括党外人士遗孀)给予适当补助的通知》、《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7]21号)。

    8.归国留学人员活动经费11.54万元。

  做好留学人员和做好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发现和培养领军人物,对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转变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2004年,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59号),明确要求“党委要加强对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领导,要为开展留学人员统战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切实的支持”。

     项目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中央统战部关于做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59号)、《省委统战部关于做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苏委统[2005]21号)、《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7]21号)。

    9.全市统战工作会议、统战宣传工作经费30万元。

   我市每年要召开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为宣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对统一战线的了解,我部2006年建立了“无锡统一战线”网站,同时编印《无锡统战》刊物和有关宣传资料。

  项目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7]21号)。

  10.台联会工作经费9.34万元

  (1)困难台胞专项补助慰问费4万元

  从2004年开始,在财政局领导重视下,对台胞困难的补助、生病的看望,老台胞慰问,结婚、生子、乔迁道喜,老台胞遗孀的关怀等,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台胞心坎里。

  (2)开展各类活动费用5.34万元

  台联是一个特殊的组织,肩负照顾老台胞、关心小台胞、培养中青年台胞职责。它除了传统节日,还有特定的节日开展活动、经常组织在锡的台商台生开展各种联谊活动、寒暑假组织台胞学生冬令营、夏令营活动、开展帮助和扶持自主创业台胞活动及接待工作等。

  11.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0.00万元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无锡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42.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17万元,增长16.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其中:

  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42.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17万元,增长16.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4.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行、开展各项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2.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医疗卫生支出54.09万元,用于支付部门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8.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纳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13.46万元,用于为部门干部职工缴纳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纳基数增加。

  支出用途

  基本支出876.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17万元,增长27.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81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提租补贴。

  (2)公用经费6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部门运转性项目366.2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48.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4.25万元;会议费51.99万元;培训费92.04万元;印刷费15.00万元;差旅费14.11万元;香港统战工作特别经费5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20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2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4.70万元,增加871.54%。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口径发生变化,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本部门所有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0.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20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216.8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4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5万元,主要是海外无锡商会、旅港同乡会成员回锡访问、交流、考察的较多。

  因公出国(境)费24.25万元,与上年持平。

  会议费51.99万元,与上年持平。

  培训费92.04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说明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无锡统战>>刊物编辑及信息费,给年老多病、经济有困难的党外人士(包括党外人士遗孀)生活补助费及慰问费,走访社区结对帮困对象及一对一帮扶对象,困难台胞专项补助慰问费,组织在锡的台商台生开展各种联谊活动,开展帮助和扶持自主创业台胞活动等费用,“中心苑”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费用等。

  7.其他资本性支出8.2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8.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8.2万元,其中:电脑10台,每台0.5万元件;打印机2台,每台0.35万元;照相机1台,2.5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 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 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O

  7、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O

  8、"三公"经费: 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